
雨湖融媒5月18日讯(通讯员 谭子航)深化司法服务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法治保障。近日,雨湖区人民法院九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双方企业代表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当场言和,实现息诉事了。
本案原告科技公司与被告泵业公司达成合意,双方签订《外包合同》,约定由原告为被告的工程项目供应水泵等设备并提供安装调试服务,原告认为在完成合同约定产品交付且产品验收合格现已投入使用后,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,拖欠货款数百万元已构成违约,故向雨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及被告母公司,要求承担相应责任,履行给付义务,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。诉讼过程中,被告以原告安装不合格,导致多项案涉设备损坏、故障及返厂维修为由,反诉原告,要求原告承担被告支出的相应损失费用。
承办法官雷虎翼始终秉持调解为先的理念,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原告科技公司目前经营前景良好,但自身企业规模较小,账面流动资金尚不充裕,案涉标的两百余万元数额较大,且本案案情复杂,需要对部分事项进行鉴定,此外现已对被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,若不能尽快审理办结,将会对双方公司资产流动与经营发展造成很大影响。综合考虑后,承办法官认为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一致,将更有利于提高当事人的货款给付意愿,加速款项履行到位,护航双方企业健康发展。
为推动双方达成调解,承办法官开庭前多番联系原、被告,了解双方的调解意愿,并持续做好释法明理工作,站在案情事实及法律依据角度双管齐下、层层剖析,最终双方一致确认被告在抵扣原告安装造成的损失后,向原告分批支付货款合计250余万元,同时原告当场撤回对被告母公司的起诉,被告亦撤回对原告的反诉。至此,本案纠纷在双方当事人握手言笑之中圆满化解。
良法善治赋能产业发展,司法担当护航企业经营。本案纠纷实质化解是雨湖区人民法院坚守司法初心、延展服务职能的具象体现,更是积极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典型范本。雨湖区人民法院始终把服务市场主体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放在司法工作突出位置,今后也将持续以优质司法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。
责编:易阳思
来源:雨湖区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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